關于組織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有關項目結題工作的通知

發(fā)布者:發(fā)布時間:2022-05-11瀏覽次數:173

各部門、二級單位:

現將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有關項目結題及撤銷工作的通知》(閩教思2022〕3號)轉發(fā)給你們(見附1),請在項目范圍且達到結題條件的項目按時提交材料。結題材料需經過二級學院學術委員會評審,項目負責人在通過二級學院審核后,需登錄學院科研系統(tǒng)進行項目提交結題申請(附件需提交《結題報告書》),同時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紙質版材料:(1)課題申報者填寫的課題《結題報告書》一式2份(決算表需財務處簽字蓋章、所在部門意見欄需二級單位簽字蓋章);(2)佐證材料,每個項目2份;3)《匯總表》(加蓋二級學院公章);4)學術委員會評審意見(需簽字蓋章)。

2、電子版材料:(1)《申請書》Word版(以“項目編號+負責人姓名”命名);(2)佐證材料,每個項目1份,掃描PDF;3)《匯總表》Excel版(以二級單位命名,由二級學院提交);(4)學術委員會評審意見掃描PDF版(由二級學院提交)。每個項目請單獨建立文件夾,并按照“序號+項目編號+負責人姓名”的規(guī)則命名文件夾,序號應與結題匯總表對應。一個項目的結題報告書和佐證材料應置于同一文件夾內。因各專項結題要求不同,結題報告書封面及結題匯總表相關欄目均應標明項目所屬專項

材料由各二級單位匯總后統(tǒng)一報送,紙質版材料提交到科技處史云曼處,電子版材料打包以“二級單位名字+哲學社科結題’課題”命名后發(fā)送至到shiyunman333@qq.com郵箱。

本年度將開展2次結題工作,首次報送時間為2022518日前,第二次報送時間為2022108日至1019日期間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科技處

2022年5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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